中国医疗指南

如何在中国申请英文医疗记录

了解如何取得中国医院盖章病历、申请英文摘要、收集DICOM影像,并为海外转诊安排准确的英文翻译。

阅读要点

  • 医院盖章的中文病历、医院自己写的英文摘要、第三方翻译件,是三样不同的东西。答应别人提供“英文病历”之前,先问清楚医院实际能给哪一种。
  • 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规定允许患者本人或符合条件的代理人申请复制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前提是身份和授权先通过核验。[1]
  • 医院能开英文摘要是一回事,中文原始资料仍要整套带走:印章、页码顺序、原始电子文件,一样别动。
  • 转诊用的资料不能只有几张“报告照片”。影像原始文件、病理、手术和麻醉记录、用药信息、出院记录,任何一样都可能左右下一位医生的判断。

正文

“能不能给我一份英文病历?”听起来只是一句话。到了病案窗口,这句话可能指三件不同的事:复制医院的中文正式病历、请临床科室写一份英文诊疗摘要,或者拿到病历后另找翻译。

这个区分必须放在前面。国家规定给了患者复制一定范围病历的渠道,但没有任何条款普遍承诺每家医院都会出全套英文版。[1][2] 有的国际医疗部门能开双语或英文摘要,有的医院只提供中文盖章件,还有的会让患者自己去解决翻译。具体能办什么、收多少费、要等多久,都得向就诊医院核实。

先说明文件拿去做什么

先告诉医院这份资料拿去做什么。国外肿瘤科医生要的东西,和商业保险理赔、签证、学校或用人单位要的证明,完全是两路。

用于继续治疗的,让接收医生先列出必需的原始资料和文件格式;用于保险理赔的,向保险公司要一份书面清单,确认要不要费用明细、发票、诊断证明、签名、盖章或认证翻译。各家的要求分开问、分开准备,别混在一起。

申请时说明用途没问题,但有一件事别做:让翻译人员把临床病历改写成一封“有利于申请”的说明信。翻译只对原文负责;需要医学总结或专业意见,另外请医生写。

三类文件,不能混为一谈

1. 医院盖章的中文病历复制件

这是从医院病案管理流程里拿出来的源文件。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制规定范围内的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医院核验申请人、核对复制内容,然后在复制件上加盖证明印记。[1]

2. 医院出具的英文摘要

可能是英文出院摘要、诊断证明或病例简介,由医院或接诊团队出具。能不能办、写到什么深度、收费多少、要等几天,每家医院都不一样。它的用处是让接收方快速看懂病情,但通常装不下全部检验结果、知情同意书和每日病程记录。

3. 中文病历的英文翻译件

翻译人员把选定的中文源文件译成英文。接收机构有要求的话,翻译件还可以做认证或公证,但认证公证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它不等于医院的“英文原始病历”。每一页译文都要能对回具体的中文原页。

出院前值得收齐的资料

拖到返程前一晚才去办,十有八九办不齐。提前问病区或病案室:哪些资料已经定稿、在哪儿申请、几天能拿。转诊常用的一套资料通常包括:

  • 门诊记录、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
  • 最终诊断及问题清单
  • 手术和其他操作记录
  • 麻醉记录与复苏记录
  • 病理报告(含补充报告和生物标志物结果)
  • 检验、微生物结果及其单位、参考范围
  • 影像报告以及 CT、MRI、PET、超声或X线原始文件
  • 用药核对清单:通用名、剂量、途径、频次、疗程及用途
  • 植入物或器械的型号、序列号或批号(如适用)
  • 输血和过敏信息
  • 随访计划、活动限制和警示症状
  • 理赔所需的费用明细、发票及付款凭据

国家规定里可复制的材料范围相当广,医嘱、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都在其中。[1] 麻烦在于,有些结果出院当天还没定稿——病理补充报告、外送检测都可能晚到。走之前把后续联系人和领取方式定下来。

申请时怎样说得更清楚

先找医院病案室、门诊病历窗口或国际医疗部门,要一张申请表,顺便问清:带什么身份证明、收多少费、怎么领、哪天能办完。

患者本人去办,一般出示身份证明即可。找人代办的,医院可能要看患者和代理人双方的证件、授权材料或法律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不同,要交的材料也不同,以医院当次要求为准。[1] 表格里的英文姓名和证件号码,照最初建档的写法抄,一个字母都别改。

申请内容写全了,窗口才不用来回补:

  • 医院名称和具体院区
  • 患者姓名、出生日期、就诊卡号或住院号
  • 住院起止日期或门诊日期
  • 科室和接诊医生
  • 需要复制的具体文件
  • 纸质、电子、影像光盘或安全下载链接
  • 是否要求加盖医院印章或密封
  • 由谁来领取

提交以后,回执和申请表副本都留好。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收取病历复制工本费。[1]

询问英文服务,但不要默认一定有

“有没有英文病历”这种问题太大,窗口很难答。换成具体的问法:“临床科室能不能出具英文出院摘要?算医院原件还是翻译件?”然后再一项项确认:包含哪些信息、谁签字、盖不盖章、哪天能取。

医院出不了全套英文版,就先把中文正式资料取齐,翻译另外安排,并明确告诉接收医生哪几页是翻过的。只要后续诊疗要用到病理、影像、用药这些细节,一页英文摘要就顶不了源证据。

电子病历和影像文件怎么拿

按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电子复制件要能独立读取,纸质复制件要加盖证明印记;具备条件的机构,还可以提供医学影像图像、音视频等电子复制件。[2]

拿 CT、MRI 这类影像,要的是 DICOM 原始文件,手机拍屏幕的照片不算数。离院前把光盘或下载文件真正打开一次,核对患者姓名、检查日期和检查部位,确认原始 DICOM 文件夹能正常访问。

只存一个患者端链接最危险——很多链接没几天就失效。在医院和当地隐私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留一份加密工作副本,再留一份独立备份,免得就诊当天接收医生打不开。

翻译完成后重点核对什么

给翻译人员的源文件要清楚,另附一页已经确定的英文写法:患者姓名、医院名、药品名、既往手术名称。看不清的地方标“原文不清”,宁可留白,不能猜。

有几类字段错一个字符就可能出事,请逐行复核:

  • 诊断、分期、分级和左右侧
  • 阳性与阴性结果
  • 药名、规格、剂量、途径和频次
  • 小数点、检验单位和参考范围
  • 操作日期和先后顺序
  • 病理切缘、生物标志物和基因变异
  • “不排除”等否定或不确定措辞

译文上要写清翻译人员或机构、日期、源语言和对应页码,让人能通过页码或文件编号把每一页英文对回中文原件。源病历本身有事实错误的,去医院问更正流程;只改译文、让中英文打架,是最坏的处理方式。

传输资料时保护隐私

病历把身份信息和健康信息装在了同一个文件里。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相关答复中再次强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并依照病历复制程序办理。[3]

传输时优先选医院认可的患者平台、加密通道或可追踪的实体递送。文件发给翻译公司、保险机构或中介之前,先确认四件事:对方真正需要哪些资料、谁能查看、保存多久、怎么申请删除。

接收方允许隐去与用途无关的身份信息,才可以隐去。用于临床诊疗或正式理赔的源文件别随手改;确实需要遮盖的,要标注清楚,别让它看起来像一份没动过的原件。

用“两只文件袋”完成交接

最后的成果,可以想象成两只文件袋。

源文件袋保存医院盖章的中文病历、检验原始导出、DICOM 影像和原始票据;英文文件袋保存医院出具的英文摘要、标记清楚的翻译件和一页目录。

目录里给每份文件标明:名称、日期、语言,以及它属于中文原件、医院英文文件还是第三方翻译。就这一页纸,能避免接收医生把译者的措辞当成医院的原始记录来读。

医疗与法律免责声明: 本文只提供一般性的病历办理和沟通信息,不构成医疗或法律意见。病历复制流程、可提供语言和文件用途要求会因医院及接收机构而异,请分别向就诊医院、接收医生、保险公司或相关主管机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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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中国医院是否必须提供全套英文病历?

国家规定支持患者按程序复制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但没有普遍保证每家医院都会出具完整英文版。[1][2] 先问医院有没有英文临床摘要;没有的话,把中文盖章源文件取齐,再单独做标识清楚的翻译。

家属可以代领病历吗?

多数情况下可以,前提是医院认可这种代理关系,代办人也交齐了医院要求的身份证明和授权材料。出发去医院前,先把当次办理的准确清单拿到手。[1]

做第二诊疗意见时,一份英文出院摘要够不够?

一般不够。复核医生往往还要看病理、检验结果、影像报告、DICOM 原始影像、手术记录和详细治疗信息。安排复印或翻译前,先拿到接收医生的资料清单。

离开中国后才收到病理补充报告怎么办?

出院前就指定好符合医院要求的代办人或联系人,把远程领取渠道和身份核验方法问清楚。补充检测还没做完,初步病理报告就不能当最终结论用。

Sources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2. 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保护患者隐私和病历复制程序的答复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信息公开指导意见
  5.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异地继续诊疗时获取病历资料的答复